汉制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部族名。居住黑龙江流域部分女真人的总称。萨哈连,满语意为“黑色”,黑龙江古有黑水之称,此部居之,故名。地当今黑龙江瑷珲城至黑河口西岸,乌苏里江口,松花江、黑龙江合流之西苏鲁河等地域。清初为索伦、达斡尔
唐代以前室韦5部之一。北齐时(一说隋代)室韦分为5部,是为其一。因居深末怛水而得名。学界对深末怛水比定不一,一说为今大兴安岭西之根河;或说前苏联境内结雅河东源支流谢烈姆扎河(旧作西林木迪河,今也译作昔
位于今新疆奇台县东南50公里半截沟镇南麻沟梁上。居高临下,扼古代由奇台赴吐鲁番古道。城垣大部已毁,残垣断壁犹存,为夯土建筑。周围约700米,曾出土具有西汉风格之瓦当、板瓦、筒瓦,以及五铢钱、汉式陶器等
商代古族名或国名。殷墟甲骨卜辞有“正人方”。因卜辞中“人”字书为“?”或“”和“夷”字写作“?”相混,故后人又称“人方”为“夷方”。又因“夷”字初义和含有“主”义的“尸”字相通,故亦称“尸方”。皆指商
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一般指年60岁以上者为“老”。汉孝景帝二年(前155)令男子年20始服役;晋武帝平吴后定男子年16以上至60为正丁,年12以下,66以上为“老小不事”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四川松潘卫,在今松潘西北境及甘肃迭部东南。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占藏先结簇长官司,秩正七品。十五年,遣使入朝贡马,赐以绮钞等物。永乐十二年(1414),复遣使赴京师,贡
?—1696蒙古族。察合台后王穆罕默德汗姐妹。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统治南疆后被娶为妻。康熙三十四年(1695),阿帕克和卓死,为夺取继承权,立己子马赫迪,杀雅赫雅和卓。嗣因白山派教徒反对,
见“本教”(488页)。
元代路名、驿站名。即原抚州。中统三年(1262)十一月,升为隆兴府。十二月,在此建行宫,后升为路。皇庆元年(1312)十月,改为兴和路,治所在高原县(今河北张北县)。辖宝昌州和高原、怀安、天成、威宁四
见“平越府”(5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