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岭南西瓯人。汉初为桂林监,役属南越国。武帝时南越丞相吕嘉公开反汉。元鼎五年(前112)秋,伏波、楼船等将军奉命率师从水、陆两路征伐南越。他告谕瓯、骆40万众附汉,被封湘城侯。
藏传佛教萨迦教派第四祖萨班·公哥监藏班藏卜(又作贡噶监赞,1182—1251)尊号。元朝建国前,蒙古人崇奉土著信仰,遇有军政大事,由族、部首领延请巫师术土祈祷祝愿,称为祭天长老。藏文史籍载:萨班应蒙古
地名。位于今辽宁省中部,锦州市东北。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今北镇县。辖域东接辽阳,西与北抵边界,南临渤海。汉置无虑县,属辽东郡。后魏属营州东境。唐置巫闾守捉城,属营州。辽置显州奉先军,属东京道。
解放前新疆乌兹别克族商行名。1881年塔什干乌兹别克人美尔沙里巴依和拉合满巴依创设,位于塔城。主要经营棉花、皮毛等土特产的出口,并输入俄货。不久,美尔沙里巴依移居乌鲁木齐。因招收通晓汉语的哈孜巴依为领
又称“学卡”、“错卡”,藏语音译,意为“部落”、“族”、“牧户”。民主改革前,藏族牧区宗(相当于内地的县)以下的组织和区划名。与农区的※“谿卡”相对应。所辖面积、人口不一。有官家牧户(即原※西藏三大领
见“哈不慎台吉”(1642页)。
匈奴官名。分左右。位在骨都侯之下。为匈奴异姓大臣,多由名族呼延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等贵族子弟担任。呼延氏居左位,兰氏、须卜氏居右位,主断狱讼,裁决之案面报单于,无文簿记录。
即“沐仲易”(1123页)。
清官署名。见“西布特哈”(701页)。
契丹部族名。※遥辇氏部落联盟初期,契丹拥有8部,※阻午可汗时(735年被推举为汗),整顿为20部,楮特部为其一(有人以为是从※奚嗢部衍化而来)。由洼统领。契丹开国后,更其部夷离堇(军事首领)为令稳。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