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明朝授予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的封号。隆庆五年(1571),明蒙达成封王、贡市协议,始封俺答汗为“顺义王”,授予镀金王印,子孙世袭。俺答汗卒,长子辛爱黄台吉于万历十一年(1583)袭封。黄台吉卒,长子扯
见“前秦”(1741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里合赤”,复数作“忽里合赤惕”。《元朝秘史》释为“放牧羊羔的”。在蒙古国建立前,就出现忽里哈赤,专事放牧羊羔。蒙元时成为一种官职,掌管放牧羊羔者称忽里哈赤。
见“明禅”(1404页)。
见“龟兹”(1105页)。
朝鲜族妇女传统的民间歌舞游戏。亦称“强羌水越来”。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在朝鲜语南部方言里“岗”、“强羌”指“周围”,引伸为“圆圈”;“水越来”意为“巡逻”;“戍来”泛指捉迷藏,意为“圆舞游戏”。游戏时,
蒙古地区佛教大寺院授予的经学学位。僧徒在寺庙中经过学习,获※格不什学位后,再经过10年深入学习,业满,举行典礼仪式,由活佛授予此学位。获此学位者即具有中级僧侣地位而受到礼待,从此可以自由研究深化。
亦作状达、专达等。满语音译,汉译“什长”,即十户或10人之长。清初满洲等族居民住户中和军事组织中基层单位的管辖人。(1)满族村屯居民中,每以10户立一长;遇出猎,亦以10人立一长。于游牧部落蒙古中,制
见“兀提剌耳”(111页)。
明代建州女真首领。又作王乌塔。女真族。驻牧于辽东叆阳堡东250里(今辽宁桓仁、宽甸境内),通市于叆阳。嘉靖(1522—1566)末年,忠于明廷,奉约惟谨,受封都督。以建州右卫都指挥王杲发难。劫杀孤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