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辅主
西夏军队中辅助正军者。为第二等军卒。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正辅主有弓1张、30支箭、长矛杖1支;农主正军则仅有20支箭。内宿后卫正辅主有弓1张、60支箭、有后毡木橹1、长矛杖1支。
西夏军队中辅助正军者。为第二等军卒。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正辅主有弓1张、30支箭、长矛杖1支;农主正军则仅有20支箭。内宿后卫正辅主有弓1张、60支箭、有后毡木橹1、长矛杖1支。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1281—1316伊儿汗国第八代汗。又译合而班答。蒙古孛儿只斤氏。※阿儿浑汗第三子,※合赞汗弟。原受命镇守呼罗珊封地。成宗大德八年(1304),合赞汗死,遵遗命嗣位,号完者都汗(意为“有幸运之汗”)。
民国时省级行政区划名。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加紧部署蒙古地区的军事设施。继绥远特别区之后,于1914年2月设置热河特别区。以热河都统为最高长官,下辖新设的热河道及卓索图盟、昭乌达盟,统辖所部军队,管
684—731唐代后突厥贵族。名阙,特勤为官号。阿史那氏。※颉跌利施可汗骨咄禄次子,※毗伽可汗弟。久视元年(700),随叔父默啜可汗征六州胡。神龙元年(705),胜唐将沙吒忠义。景云元年(710),率
见“委兀慎”(1454页)。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亦名青阳文集、余忠宣公集。书名。元代党项人余阙撰。因余氏曾耕读于青阳山,故名。9卷。卷1为诗集,卷2至卷8为文集,门人郭奎辑;卷9有诗14首、文8篇,张毅续辑。明正统十四年(1449)沅陵县丞高诚汇刊
即“万安宫”。(104页)。
春秋时期白狄与晋国之间的一次战争。春秋初期,白狄分布于今陕北和晋西北一带,与秦、晋及赤狄为邻。周定王十三年(前594),晋景公灭赤狄潞氏。翌年,又灭赤狄甲氏、留吁、铎辰等部,白狄遂与晋国直接接触。在秦
明代乌思藏地名。在今西藏乃东,元至明初,其地方政教首领建帕木竹巴地方政权,是为其政权驻地。永乐四年(1406),明廷封其政教首领灌顶国师※帕竹扎八坚赞为※阐化王。自此,有明一代,其地成为阐化王驻地。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