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赤桑雅拉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瑶语音译。见“油锅”(1513页)。
335—357十六国时期前秦国君。355—357年在位。字长生。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苻健第三子,《晋书》称其“雄勇好杀”,精于“击刺骑射”。皇始四年(354),东晋桓温率军4万攻长安,生
见“途思”(1900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嘲为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下之一石烈。
唐代吐谷浑人墓志。中宗神龙二年(706)刻制。1949年后出土于武威城南天梯山,拓片今存甘肃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志高约58厘米,广约57厘米。志文25行,行25字,正书。志盖中央为“大唐故政乐王墓志铭”
1597—1666清初大臣。字宪斗,号辉岳。宋参知政事范仲淹之后,明兵部尚书范鏓曾孙。沈阳卫指挥同知范沉之孙。居抚顺。天命三年(1618),归附努尔哈赤,随从征战,运筹帷幄,从取辽阳、广宁。天聪三年(
①大圣燕王史思明年号。759年正月至四月。②西夏襄宗李安全年号。1206—1209年,凡4年。
1860—1947近代武术家。字显庭。陕西西安人。回族。幼慕义好武。入为武痒生。及长出游各地,寻师访友,广采各派技艺。后拜安大庆为师,专攻心意六合拳。光绪二十六年(1900)义和团事起,清廷禁民间习拳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