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
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斋》文集,写有游记、杂记、论著等,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立言精当,论述有据,下笔流畅,深得士林叹服。在留存的数十篇文章中,有近30篇分别收入云南丛书《滇文丛录》和《丽郡文征》。
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斋》文集,写有游记、杂记、论著等,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立言精当,论述有据,下笔流畅,深得士林叹服。在留存的数十篇文章中,有近30篇分别收入云南丛书《滇文丛录》和《丽郡文征》。
满语与鄂伦春语音译。满语“塔坦”意为“窝铺”或“外出的住处”,“达”是“头目”或“长”的意思。鄂伦春语意为“一个火堆的首领”,两者皆指“家族长”或“狩猎长”、“小组长”。鄂伦春族※“乌力楞”为家族公社
藏语音译。意为“食肉赤面者”。藏史对古代藏族先民的称谓。反映了藏族古代先民原始生活的情况。唐代汉文史籍称之为“赭面国”。唐代吐蕃人习以赭色饰面,故称。此俗并影响到唐代宫庭皇族仕女的装扮。详参“赭面国”
东晋及南朝时对一些已归附朝廷的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所征收的租物。据《隋书·食货志》载:东晋、南朝及隋初,对南方“诸蛮陬里洞,沾沐王化者,各随轻重,收其赕物,以裨国用。”但隋文帝即位不久,为了稳定南方民族地
即“帖良兀”(1397页)。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弟充任。
见“诸抹”(1951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子君。主要分布在云南昆明市。其祖先原住市周各县。详见“彝族”(2594页)
藏语音译,意为“大头人”。参见“达诺”(723页)。
明初云南大理领主。白族。大理人。※段宝弟,※段明季父。一说为段宝子,段明兄弟。洪武十四年(1381,一作四年,1371)春,段宝卒,段明继任总管,又受明封为宣慰使,本人则继任云南行省平章,共治大理。秋
见“松木儿台吉②”(1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