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孜勒空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之拉萨市政机关。亦称朗孜厦。因其地在贵族朗孜瓦住宅而得名。设五品俗官密本(市长)2人,主管拉萨市区内行政、司法、治安等事宜。凡讼事、刑罚须呈驻藏大臣核定。清顺治十年(1653)五世达赖喇嘛定13法时,特许哲蚌寺之协敖(掌堂师,俗称铁棒喇嘛)在拉萨举行传召法会期间,有权代管拉萨市司法。市政府停止办公,常借机敲榨勒索,巧立名目,强迫拉萨居民购买各种“许可证”,为众所怨。1959年原西藏地方政府解散后撤销。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之拉萨市政机关。亦称朗孜厦。因其地在贵族朗孜瓦住宅而得名。设五品俗官密本(市长)2人,主管拉萨市区内行政、司法、治安等事宜。凡讼事、刑罚须呈驻藏大臣核定。清顺治十年(1653)五世达赖喇嘛定13法时,特许哲蚌寺之协敖(掌堂师,俗称铁棒喇嘛)在拉萨举行传召法会期间,有权代管拉萨市司法。市政府停止办公,常借机敲榨勒索,巧立名目,强迫拉萨居民购买各种“许可证”,为众所怨。1959年原西藏地方政府解散后撤销。
清代乌梁海部落分支名。一译明噶特部。初居阿尔泰。后为准噶尔部兼并,被编入其二十四鄂拓克,迁住雅尔(原苏联境内乌尔扎尔)。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时,举部附清,被置于呼伦贝尔。继逃遁,令隶札萨克
中国伊斯兰教名寺之一。在河北省交河县泊镇(今属泊头市)。初建于明洪武(1368—1398)年间(一说为元末明初元丞相脱脱所建)。明嘉靖和清光绪年间曾数度重修。寺坐西朝东,占地11000多平方米。寺正门
?—1871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都习杨柳屯人。苗族。家贫,少年习武,在都匀坝固场一带教授武功。咸丰五年(1855)五月,被推为苗王,与苗民金干干等在坝固起义,攻鸡贾河,围都匀城。六年,与张
汉魏时沃沮族所居之地。沃沮族分南沃沮与北沃沮两部分,南沃沮占有朝鲜半岛盖马大山以东,南至今元山以北,北至图们江附近的沿海地;北沃沮分布在图们江北,约有今吉林省和龙、延吉、汪清、珲春等县地。《新唐书·渤
明代蒙古右翼土墨特部领主。亦译素郎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他失礼子,※把汉比吉所生。仗祖母三娘子之势并有大板升(约在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一带)之众,富冠诸部。初受明封为都督同知,万历二十五年(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西羌的一支。原居湟水流域安夷县东南勒姐溪。溪因其部落居此而得名,地当今西宁东平安县。东汉建初元年(公元76年),与※卑湳种羌联合起义,与汉军战于和罗谷,后被镇压。永初元年(107),与当煎等羌发动起
元朝铜钱之一种。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二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八思巴字。一文准至大通宝十文、至大银钞一分。依古
337或338—399十六国时期后凉创建者。386—399年在位。字世明。略阳(治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世为酋豪,前秦太尉吕婆楼子。生于枋头(今河南浚县西南)。自幼喜战阵之法,好鹰马,不爱读书。
即百越民族群中西瓯、骆越两支之合称。今学术界有2说:一说西瓯与骆越为两支,一说为一支二名。参见“西瓯”(690页)、“骆越”(17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