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教尔
习惯法。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先传下来的习惯或古老的传统。流行于额尔古纳河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地区。它体现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大家均严格遵守。包括从生产到生活及宗教迷信等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如猎人打到鹿、犴后,都自觉擦净血迹,收去污物,以防野兽闻到血腥味后远远避开,使别的猎人到此猎场后打不到野兽。又如猎手分猎物时,对同一※“乌力楞”不能参加劳动或无人扶养的老幼孤寡等,都要分给他们一些兽肉或皮张,以保证他们的生活。等等。
习惯法。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先传下来的习惯或古老的传统。流行于额尔古纳河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地区。它体现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大家均严格遵守。包括从生产到生活及宗教迷信等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如猎人打到鹿、犴后,都自觉擦净血迹,收去污物,以防野兽闻到血腥味后远远避开,使别的猎人到此猎场后打不到野兽。又如猎手分猎物时,对同一※“乌力楞”不能参加劳动或无人扶养的老幼孤寡等,都要分给他们一些兽肉或皮张,以保证他们的生活。等等。
拉祜语音译,意为“一筒”。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量器。相当于汉族的2升。5筒为1斗,1斗约为6.5公斤。
元明时对今“卫藏”的称谓。一作乌斯藏。为今冈巴拉山以东以拉萨为中心的前藏及冈巴拉山以西以日喀则为中心的后藏两地合称。清称卫藏,“卫”即“乌思”之拉萨语音译,指前藏,“藏”指后藏,今统称。元属乌思藏纳里
部分景颇族自称。※景颇族的一支系。汉称“小山”。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的邦瓦、潞西县的西山和盈江县的盏西,其余散居于瑞丽、梁河等县。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
清代保安族的一次大迁徙。咸丰(1851—1861)年间,一说同治(1862-1874)初年,隆务寺宗教上层、土司头人为扩张势力,逼迫保安人改信喇嘛教,并利用水利灌溉等问题挑起民族争端,终于迫使保安人离
①旧时萨满祭具。流行于东北地区,满族较盛行。铁制或铜制,呈圆锥形。分大小两种,大者系于萨满宽幅腰带上,小者执萨满手中。每逢※夕祭用大腰铃,※背灯礼用小腰铃。祭时,腰铃随萨满动作互相撞击,发出有节奏的音
? —1369元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安抚使彭胜祖子。至正九年(1349),袭安抚使职。十一年(1351),自改永顺安抚司为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旋自升为宣抚司(一说至正七年升
见“阿悉结”(121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德勒格尔河东岸,东至巴彦吉鲁克接乌梁海游牧界,西至德勒格尔河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南至巴噶鄂都斯接赛音诺颜部中末旗界,北至鄂木图接俄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
书名。清孙士毅撰。是书有刊本未传,道光《云南通志》多引之,然不完备。《道光云南通志·艺文志》著录是书载:“孙士毅从经略傅恒征缅时所记,乾隆三十五年成书”。然于《武备志》又疑是书未必为孙所作。书记茂隆吴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又称龙崩崩路,意为“高骨头”、“白骨头”,旧时珞巴族区分等级的俗称。与※“龙崩阿札拉”(黑骨头)相对称。凡没有沦为奴隶,没混入低贱血统或没有违犯过氏族外婚禁忌的氏族成员,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