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连可汗
即“吴提”(1072页)。
即“吴提”(1072页)。
契丹时期佛教建筑。座落在今山西大同西郊佛字湾(崖上刻有2米见方“佛”字)附近。始建于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后经多次重修。现有前后两院。院前有琉璃照壁,上为3条彩龙腾飞,优美华丽。前院置钟、鼓楼,
亦称“卓戈纹”。台湾高山族人所织布名。高山族妇女用苧麻纤维纺成纱线,以“茜草”染上颜色,织时错杂鸟兽羽毛等,虽显粗厚,但十分美丽。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蒙古国和元代驿传的名称。用以称司驿的站户、站官及驿站。太祖成吉思汗时始置,太宗窝阔台时有所完善,由诸千户出站户、马夫,负责供来往使臣食宿和交通工具。共设37站,并设置从和林至察合台封地、拔都封地的驿道
见“五当召”(262页)。
唐时南诏衙署名。为军事机构,掌管军事机密情报。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碑铭。清圣祖玄烨为平定准噶尔军侵藏,振兴黄教,撰文记述所采措施及全部经过。康熙六十年(1721)立,以满、汉、蒙、藏四体文字勒石,立碑于拉萨布达拉宫前,建亭护之,后移至布达拉宫后山公园内。汉文全文分别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傈僳语音译。即竹签卦。旧时云南怒江傈僳族占卜形式之一。 卜卦时将专门用于卜卦的27根竹签随意分成三股(并非每股9根平分),一股称“枯娃”,代表问卦者本人;一股称“尼马”,代表中间者;另一股称“尼划”,
蒙古地区佛教大寺院授予的经学学位。僧徒在寺庙中经过学习,获※格不什学位后,再经过10年深入学习,业满,举行典礼仪式,由活佛授予此学位。获此学位者即具有中级僧侣地位而受到礼待,从此可以自由研究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