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
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似内地的“区”或“乡”。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措本或※根保管理全措事务。见“三十二措(定)”(50页)。
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似内地的“区”或“乡”。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措本或※根保管理全措事务。见“三十二措(定)”(50页)。
云南德宏州陇川县户腊撒(户撒和腊撒的统称)地区的阿昌族自称。亦称“蒙撒掸”、“衬撒”。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由于较早就与汉、白、傣等民族接触与交流,15世纪中叶便学种植水田。手工业也较发达,尤善长打铁,其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明代湖广保靖司代理宣慰使。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荩臣之妻,彭守忠之母。嘉靖三十九年(1560)十一月,子未袭而卒,受命护理印务,署司事。四十一年(1562),捐银替寨民纳秋粮。“政令
土家族自称。土家语音译,意为“本地人”。分布在湘鄂西永顺、龙山、保靖、古丈、桑植、泸溪、吉首、花垣、凤凰、大庸、利川、来凤、鹤峰、咸丰、宣恩等县。详见“土家族”(67页)。
金代的户类之一。凡没入官的良人,隶宫籍监为监户。
?—1634后金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吴扎库氏。初率众归附,授牛录额真。天命三年(1618),从征明,以功擢甲喇额真。天聪二年(1628),随太宗皇太极伐明,攻锦州,先登城,受伤。八年,授世职三等甲喇章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二等。沿袭古代诸侯、诸王的嫡子原称,取世世不绝之义。顺治十年(1653),明文增置于和硕亲王之下,以合十二爵。乾隆三十九年(1774),在十四等封爵基础上又确定功封、恩封之制。凡
见“忽汗河”(1487页)。
“得里”,契丹语。原为辽太祖※弘义宫所辖一级机构名称,后亦作宫卫下一具体单位※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和※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的名称。北得里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抹里。是宫下另一抹
解放前广西南丹大瑶寨保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的残余形态。当地瑶族称“破卜”,意为“同宗共祖”。以血缘为纽带的若干家庭组成,保留有一定数量的公有地,各户有平等使用权,谁种谁收,不能据为己有;有的以全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