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浑布
清朝大臣。字安敦,号爱山。蒙古正蓝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嘉庆进士。历任知府、直隶按察使、直隶布政使等职。道光十九年(1839),升山东巡抚。二十年,英军侵犯天津海口时,力主妥协投降,支持琦善议和。英舰撤走途经山东时,又向英军赠鸡、肉、米、菜犒劳。向道光帝谎报“夷情极为恭顺”。
清朝大臣。字安敦,号爱山。蒙古正蓝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嘉庆进士。历任知府、直隶按察使、直隶布政使等职。道光十九年(1839),升山东巡抚。二十年,英军侵犯天津海口时,力主妥协投降,支持琦善议和。英舰撤走途经山东时,又向英军赠鸡、肉、米、菜犒劳。向道光帝谎报“夷情极为恭顺”。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机构。乾隆二十九年(1764)自察哈尔徙置。依八旗建制,分左右两翼。每翼为1昂吉,置8佐领。营设领队大臣一人,由满族官员担任。每昂吉设总管和副总管各1人,由佐领擢用,办理八旗事务。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三等之称。多罗,沿用满语,郡王,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两合而定此名。册封郡王,授镀金银册,以为延后。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10爵,定郡王一子
明代蒙古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等致明穆宗的表文。亦称《北狄顺义王俺答谢表》。隆庆四年(1570),※俺答汗孙※把汉那吉投明,促成双方议和,结束了明蒙之间200余年的战争状态。翌年,明廷同意俺答封王、通贡、
参见“三教理”(50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转山”。旧时青海土族民间祈求丰收的群众性活动。每年夏历五月下旬至六月底择吉日举行。届时由庙管、青苗头率领一个或几个村的男子和未婚姑娘抬着神像,背上经卷为前导,组成108人的队伍,排成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三年(1266),世祖忽必烈第四子那木罕(又作南木合)受封。
见“叟”(1703页)。
清代封爵统称。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和辅国公6等。原为对满洲贵族的专用封号。后亦用以封赠某些民族上层人物,有宗室、蒙古、回部(维吾尔)、唐古特(藏族)王公之分。宗室王公又称八旗王公,皆冠宝石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同一男性祖先血缘集团的称谓。又作“姑”。珞巴语音译,“尼”意为“人”,“隆”意为“分支”、“一群”。此既可指氏族,与※纽卜通用,也可指其中的分支,即小于禁婚范围、基于若干大家族
见“康济鼐”(21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