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933五代后唐宗室、大臣。西突厥别部沙陀人(一说其先代北胡人)。后唐明宗李嗣源次子。天成元年(926),以检校司徒兼御史大夫为邺都留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天雄军节度使。三年,移北京留守,充河东节度
1899—1962近代武术家。字子琴。内蒙古托克托县人。回族。幼随三祖父吴耀学习弹腿、太祖拳、查拳、长拳、靠身捶及八卦拳、杨家枪等,又就读于绥远省立中学。毕业后考入北平体育专科学校,并从师吴式太极拳创
见“纳文罗布森札木苏”(1275页)。
柯尔克孜族口吹指拨乐器。柯尔克孜语音译,亦译作“奥孜考姆孜”。流行于今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铁制,中空,长约5—6厘米,琴身一头为弧形,另一头直形,中间夹有弹性薄铁簧片,下有一钢丝弦。吹奏时置于
见“蜀河卫”(2360页)。
金、元村社中的乡级吏役。《金史·食货志》:村社按户口众寡为乡,置里正,以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村设主首,助里正禁察非违,下置壮丁,佐主首巡警盗贼。里正,由富民出钱雇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之,初供役不
见“石抹仲温”(455页)。
见“秃里”(1082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太宗※永兴宫。
元差役名。见“隅”(21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