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库孜喀拉
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之一。原意为“九头牲畜”,为订婚时的一种聘礼。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也可送与其价值相当的羊群或其他财物,或九件一份的财产,称“托库孜塔尔图”。因在柯尔克孜人中,“九”是吉数,并象征众多。家境穷困者,送不起厚礼,则多采取换亲形式。
新疆柯尔克孜族婚俗之一。原意为“九头牲畜”,为订婚时的一种聘礼。一般是1峰骆驼、4匹马、4头牛。也可送与其价值相当的羊群或其他财物,或九件一份的财产,称“托库孜塔尔图”。因在柯尔克孜人中,“九”是吉数,并象征众多。家境穷困者,送不起厚礼,则多采取换亲形式。
见“也的迷失”(142页)。
即“驼鹿”。其名来源于其颈下鬃似“马缨”,蒙古语称马缨曰“达犴”。详见“驼鹿”(1554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某些“番社”通过比武选择头人的一种方式。一般为3年或5年举行一次。如山前、山后诸社5年举行一次。届时,众番百十围绕,各执长竹茅,一人把藤毯上掷,竞相刺之,中者为胜。又如琅
蒙古名医。精通正骨。乾隆(1736—1795)中,以正骨起家,至钜富。被选隶上驷院。门徒甚众,其授徒法与众颇异,将笔管削为数段,令徒众包以纸,用手摩挲,使其节节皆结合,如未断,依法接骨,皆奏效。曾屡为
见“排瑶”(2037页)。
亦称目田、职田、薪俸田。古时无印记的壮族土官、土目,如权州、监州、同发遣、权发遣等所分得的田地。免税赋徭役,征调治下的土民替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 ①亦作穆逊河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辖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支流穆逊河流域。②亦作密拉河卫。永乐八年(1410)设。清代密拉河在吉林境内,与小图们江
见“门款”(135页)。
明代西北地方官署名。洪武十五年(1382)四月,※改岷州卫为军民指挥使司。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嘉靖二十四年(1545)又置州,改军民指挥使司为卫。四十年(1561)闰五月,州废,仍置军民指挥使司。
①北魏末年河北地区起义军首领葛荣年号。526—528年,凡3年。 ②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廉义年号。1077—1080,凡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