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木禅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见“速把亥”(1840页)。
又作“班臣额尔德尼”,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两大活佛(达赖、班禅)转世系统之一的称号,班系梵语,是“班智达”一词的简称,意为“学者”;禅,藏语音译,意为“大”;额尔德尼,满语,意为“宝贝”。清顺治二年
书名。元郝经(1223—1275)撰。39卷,附录1卷。经,泽州陵川(今属山西)人,字伯常。曾为忽必烈藩邸文臣和中统建元,采用汉法的重要谋士。学问文章,甚有根底,可与其师元好问比肩。集中所收《东师议》
1628—167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哲柏氏。顺治九年(1652),由翻译进士充王府教习,授佐领兼刑部员外郎,迁钦天监监正。康熙八年(1669),圣祖特简任江宁巡抚。九年,以淮安、扬州二府遇水灾,
见“砂井”(1614页)。
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1915年,中、俄、蒙签定《关于外蒙古自治之三国协定》,承认外蒙古“自治”。俄国十月革命后,沙俄政权覆灭,外蒙古“自治”政府的王公大臣失去靠山,遂于191
解放前云南边疆的一些山区民族和海南岛黎族合亩地区一种靠天雨种植的低洼田。他们大多种植旱稻,只利用一些低洼地带种植少量水田,没有灌溉设施,只能到雨季才能犁地、撒种,若在播种季节久旱不雨,就得丢荒,故名。
1879—1950蒙古族抗日将领。内蒙古正黄旗乌兰哈达人。1900年为正黄旗属下披甲。1912年外蒙古穆隆格率军入察哈尔进行分裂活动时,被指派为小组长,后升任团长。1915年赴外蒙古库伦(今蒙古国乌兰
旧时云南宁蒗地区普米、纳西族人民反抗土司压迫进行※散羊毛疙瘩”活动的组织领导者。由群众选有威望者担任,任职不定期,一般在两次斗争之间推举,如领导反抗斗争得力,可以继任,否则另行选举。受压迫的群众个人或
见“安抚使”(9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