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什敦布
见“扎什城衙门”(194页)。
见“扎什城衙门”(194页)。
?—1654清初达斡尔族著名首领。又作巴尔达奇。世居塞布奇屯,以地为氏,姓色博克。后移居黑龙江北精奇里江畔多科屯,改称精奇里氏。后金天聪八年(1634,一说二年)率众来朝。至崇德年间,先后入朝达十八次
见“女真进士题名碑”(149页)。
?—940五代时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长子。后唐清泰二年(935),父卒,继任。后晋天福二年(937),出巡甘州,与甘州回鹘顺化可汗商议“社稷久远之事”,互以兄弟相称。同年,遣使于辽贺皇太后永宁节。辽
南北朝时期柔然可汗※斛律妻。北燕君主冯跋女。北魏永兴三年(411),斛律为抗拒北魏,与北燕结盟和亲,献3千匹马向冯跋求亲。冯跋不囿于民族偏见,力排众议,以亲女乐浪公主许之,遂在游击将军秦都等2千骑护送
1706—1778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高佳氏。大学士※高斌从子,凉州总兵述明子。雍正十三年(1735),由监生授山东泗水知县。乾隆二十年(1755),累官安徽巡抚,后2年,协办徐州黄河两岸堤工。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见“萧瑟瑟”(1999页)。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官署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
后凉灵帝吕纂年号。399—401年,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