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孟明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高昌废址一带)。后为国人所杀。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高昌废址一带)。后为国人所杀。
见“肇州”(2482页)。
?—1171金大臣。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速苏海水人。女真族。徒单氏。世袭猛安蒲涅子。太祖天辅(1117—1123)间,从金源郡王完颜娄室为扎也(服役人员)。太宗天会六年(1128),以功为谋克(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与合力啰”。2正、2承旨、8都案、2案头。
?—1637清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乌苏氏。世居瓦尔喀冯佳屯。初与弟吉普喀达归后金,隶满洲正白旗,任佐领,后改隶镶白旗。天命四年(1619),随军征明,立功受嘉奖,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六年,以参领率军
布依语音译。亦译“样梭”、“浪俏”、“朗绍”、“朗冒”。汉语称“赶表”。布依族青年男女谈爱找对象之习俗。流行于贵州。多于节日、街日举行。地点在田野、山坡间。开始时一般为集体进行,一群男青年对一群女青年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
见“喀什噶尔”(2205页)。
见“席力图召”(1922页)。
地名。保安族聚居地。原指今青海同仁地区的保安、下庄、尕撒尔之地。清咸丰(1851—1861)年间,因受当地部分土司、头人的欺压,及农田水利灌溉等问题引起纠纷,发生大规模的民族械斗而东迁,徙居今甘肃大河
见“鄂博”(20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