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宾客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为王会清吏司。掌内札萨克各部旗的俸禄、朝贡、赏赐;外藩王公的俸禄、札萨克王公每年轮班来京朝贡的年班、贡品、入贡的随从人员人数、在京所
见“耶律”(1300页)。
阿刺伯语音译,一译“格的木”,意为“古老”、“陈旧”。伊斯兰教派别之一。指明末清初伊斯兰教门宦新派传入回族以后,仍保持伊斯兰教传入时期的宗教仪式和基本功课的派别,故称,或称老教、清真古教、遵古教等。该
明代黎族人民反抗官府残酷剥削和压迫的武装起义。弘治(1488—1505)间,知府张桓、余浚贪残苛敛,每年强迫儋州七坊峒黎族农民缴纳“额粮”八百石,且官役频繁,使黎族农民“困于征求”。弘治十四年(150
门巴族宗桃风俗。一作“康瑞腔录”。门巴语音译,“康端”意为“同一祖宗的骨头”;“独宾”意为“怀”,“腔录”意为“黑”。门巴族对低贱骨头人的泛称。当地民间总称其“庶汞”即鬼人繁衍起来的后代,分指屯、沙些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辽宁省西部、大凌河中游,邻接内蒙古自治区。汉为柳城、交黎2县地。北魏、北齐后,北境俱属契丹。元属大宁路兴中州,西北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营州卫地,后废入泰宁卫。清
蒙古语音译,亦译白通达、排生达。清代蒙古主管王府事务的官员。总揽府内庶务,掌管王府对外事宜。四等台吉待遇。额设1人,下设哈番两名,协助管理王府厨房、厩舍等事。
参见“冬”(583页)。
见“苏克苏护河部”(1009页)。
见“萨兴噶登”(20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