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元明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置。治今湖南凤凰县。明洪武七年(1374)因之。属保靖州军民宣慰司管辖。
①(1465—1504)东察合台汗国可汗。蒙古族。※羽奴思汗次子(《明史》作阿力之子,不确)。羽奴思汗长期生活于塔什干,一些不惯于城市生活的蒙古人拥阿黑麻逃回蒙兀儿斯坦。1487年羽奴思汗卒,长子※马
即“脱必赤颜”(2082页)。
见“根敦朱巴”(1812页)。
即“完颜守纯”(1152页)。
地名。原为邓柯府,东界甘孜,南至同普,西接西宁、玉树,北连石渠,由德格、林葱、春科三土司属地合并而成。属德格土司。为康藏北道之咽喉,系一游牧地。光绪三十四年(1908),德格土司兄弟争袭时,该地土司曾
“南天国”年号。1050—1052年,凡3年。详见“侬峒起义”(1462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高僧。蒙古族。幼年出家,随咱雅班第达从事传教活动,担任其主管侍从——绥本堪布。清顺治九年(1652),陪同咱雅班第达入藏,朝拜达赖五世。十八年(1661)作为咱雅班第达的全权代表到爱呼斯
伊斯兰教徒对穆罕默德的尊称(一说为其别号)。又译别庵拔尔、别谙拔耳、癖颜八儿、派噶木巴尔、擗奄八而。源为波斯语,义为“天使”或“圣裔”。元代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即其裔。相传新疆阿帕克和卓的祖先亦是其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