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漏河
即“他漏河”(574页)。
即“他漏河”(574页)。
见“兀鲁”(107页)。
见“兀列河卫”(110页)、“兀里河卫”(110页)。
元代云南威楚路布朗族头人。统所属布朗族居于景东府开南州(治今云南景东县南部思茅一带)。见开南州景东甸土官阿只弄遣子罕旺入朝请求设府,亦继之入朝请求。至顺二年(1331)五月,入大都(今北京)朝贡,愿入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西至鄂博尔固恩接瀚海界,南至诺尔干库克博尔接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及瀚海界,北至乌兰诺尔接本部右翼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
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
见“昔剌思”(1345页)。
文献对独龙族的旧称。参见“独龙族”(1708页)。
民国时期在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1933年改菖蒲桶行政委员公署置。下设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治所在今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政府所在地,辖5个区:一区从空克空炯到鼻鼻力;二
清代新疆工矿名。位于今巩留县西北之哈什,乾隆三十一年(1766)置。有矿工百人,每年产铅六七千至1万余斤。除拨运宝伊局铸钱外,余运贮惠远城供制铅丸用。六十年(1795),因生产不敷供给,复于厄鲁特营驻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作纳木干。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甘。乾隆二十四年(1759),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被沙俄吞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