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留守司
元代地方官署名。秩正二品。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治民事。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宴游之所、门禁关钥启闭之事。置留守五员,同知、副留守、判官各二员。下领修内司、祗应司、器物局、仪鸾局等机构。
元代地方官署名。秩正二品。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治民事。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宴游之所、门禁关钥启闭之事。置留守五员,同知、副留守、判官各二员。下领修内司、祗应司、器物局、仪鸾局等机构。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默勒王旗。雍正三年(1725),和硕特多罗贝勒衮布子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以功晋封多罗郡王,授札萨克,建旗。下分设9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
?—367晋代匈奴首领。又作曹谷。任右贤王。初附前秦苻坚。东晋哀帝兴宁三年(365),与左贤王刘卫辰举兵反秦,率众2万攻杏城(今陕西黄陵县西南)以南郡县,屯马兰山(今陕西铜川市北),为秦军败于同官川,
官名。为土司制度中长官司或军民长官司主官。名称始于元代,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域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因酌远近众寡,于北部、东部、西北部立长官司分领之,掌军兵、民匠及钱粮等事。其置于西南诸溪洞者,谓之
见“察罕诺们汗旗”(2478页)。
?—176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彻埒克长子。雍正十年(1732),随父击准噶尔,被俘,后脱归,袭辅国公,以驻张家口外之察哈尔蒙古,赐其70人丁辖之。
西夏钱币名。铸于夏惠宗大安年间(1075—1085)。传世有铜质大小多品;有背无文、背俯月与折二钱等几种。
见“隗衍突厥部”(2135页)。
古水名。《吕氏春秋·有始篇》已载其名。所指前后不同,《汉书·地理志》之辽水,又称※小辽水,即今浑河(有说为今东辽河);隋唐时之辽水,为《汉书》中的※大辽水,指辽代至今沿称之辽河。隋炀帝、唐太宗征高丽所
即“召得格”(648页)。
拉祜语音译,“卡”为“村寨”,“些”有“为公社作主”之意。旧时云南拉祜族地区的村寨头人。每个村寨皆有,原由群众选举产生,条件是热心为群众办事,为人公道,能说会道。负责管理寨中公共事务,下设“卡列”一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