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见“于阗”(58页)。
1949年5月出版,铅印,16开,折叠式,东北画报社印刷。1947年4月23日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施政纲领和暂行组织大纲。5月1日正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该刊汇编了这
地名。见于《拉失德史》。汉译又作“蒙兀儿斯坦”(参见※蒙兀儿),意为蒙古人的地方。为※东察合台汗国基本组成部分,其地域,东起阿尔泰山,西到塔拉斯河之东的沙漠,北界塔尔巴哈台山至巴尔喀什湖一线,南包天山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嫩江西岸、大安县西。明属泰宁卫。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科尔沁右翼后旗洮儿河南岸垦地置安广县、治解家窝铺,隶洮南府。为清末实行土地放垦,割旗地而置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195
宋代上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永顺西北)刺史※彭仕羲子。景祐(1034—1038) 中,知忠顺州。庆历四年(1044),以罪绝其贡奉及岁赐。皇祐二年(1050),知上溪州。因妻被父夺,怀怨,
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参见“阿达哈哈番”(1235页)。
1884—1943近代中国伊斯兰教学者、教育家。字善亭、经名阿卜杜拉·拉赫曼。回族。幼承家学,经汉兼习。光绪二十五年(1899),始从伊斯兰教学者王宽,诵习教典,兼习英文、希伯来文、土耳其文。三十一年
东魏孝静帝元善见年号。538—539年,凡2年。
宋代下溪州土豪。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彭儒猛子。土家族。天禧元年(1017),随父率众袭扰宋官府、民人。二年,为宋知辰州钱绛所破,被俘。同年,诏为殿直。留西京,后遁归。天圣(1023—103
?—约1735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译罗卜藏索诺、罗卜藏素诺、罗卜藏硕诺等。或简称舒努、硕诺。绰罗斯氏。※策妄阿拉布坦次子,噶尔丹策零异母弟。康熙末年,因受诬与拉藏汗子噶尔丹丹衷谋逃内地,被囚伊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