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知事
官名。府知事为知府属官。明代亦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府设此官。掌管本辖区事务,秩正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冠带。其革除、升迁、考核等隶吏部。清顺治六年(1649),授薛兆选为龙溪堡知事,颁给印信、号纸。十六年(1659),准云南景东陶启滨袭土知事。
官名。府知事为知府属官。明代亦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土府设此官。掌管本辖区事务,秩正九品,给予铜印、敕书,赐冠带。其革除、升迁、考核等隶吏部。清顺治六年(1649),授薛兆选为龙溪堡知事,颁给印信、号纸。十六年(1659),准云南景东陶启滨袭土知事。
参见“札萨克旗”(435页)。
西夏官署名。系七种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掌国家图书著作等事。设秘书监、秘书少监等官。
托忒语音译,准噶尔税务官员。一译卡拉罕、哈尔罕。准噶尔统治西北地区时派驻天山南路各城的征税人。并肩负稽查户口、赋役造册等任务。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莫霍尔特里,接本部中右旗界;西至哈喇陀罗海,接本部右翼末旗界;南至察罕诺尔,接军台及瀚海界;北至察罕诺尔齐特呼拉,接本部右翼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多
?—859唐代南诏弄栋节度使。亦作王嵯颠、王苴颠、蒙嵯颠等。一说为白族王氏先祖,一说属乌蛮(彝族先民)。南诏仿唐制,在地方设军政机构六节度,弄栋(在今云南姚安县北)为其一。王氏利用其军政实力,干预朝政
见“堆龙德庆”(1978页)。
①见“哈达部”(1633页)。 ②参见“镇南关”(2511页)。
藏语音译。※封地文书(萨兴噶登)之一种。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由达赖喇嘛或摄政盖印颁发的、写明某地或某领主产权及应负担和应减免差役、租赋的文诰。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见“斜离底”(2076页)。
见“戴辣”(25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