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番客
宋元时期对来华朝贡、经商之信仰伊斯兰教商人、使者之称谓。亦称番商、番客、胡贾、贾胡等。公元8世纪起至15世纪,中国与西方的海上贸易,几乎为阿拉伯各国独占。当时来华贸易之商人多为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亚各族人,以及东非、北非沿岸各国和南亚、东南亚沿海商道上的穆斯林商人。其中许多人留居广州、泉州、明州(今宁波)、杭州、扬州、长安(西安)、开封、洛阳等地,为侨居性质。唐时称其为“波斯大食胡贾”,宋代始称伊斯兰教徒为回回,称穆斯林商人为“回回番客”,元明沿袭之。
宋元时期对来华朝贡、经商之信仰伊斯兰教商人、使者之称谓。亦称番商、番客、胡贾、贾胡等。公元8世纪起至15世纪,中国与西方的海上贸易,几乎为阿拉伯各国独占。当时来华贸易之商人多为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亚各族人,以及东非、北非沿岸各国和南亚、东南亚沿海商道上的穆斯林商人。其中许多人留居广州、泉州、明州(今宁波)、杭州、扬州、长安(西安)、开封、洛阳等地,为侨居性质。唐时称其为“波斯大食胡贾”,宋代始称伊斯兰教徒为回回,称穆斯林商人为“回回番客”,元明沿袭之。
湖名。又作“阔连纳浯儿”、“阔滦海子”。“纳浯儿”意为“湖”。即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呼伦湖,亦称达赉诺尔,达赉湖。《旧唐书》作“俱轮泊”,《一统志》作“库楞湖”。在呼伦贝尔盟西部新巴尔虎右,左二旗间,有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年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布尔哈卫,并说清代有布尔哈渡在兴京(今辽宁省新宾县西30里老城)西120里。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
州名。西魏置。治所在上县(今陕西绥德县)。隋改雕阴郡,唐复置,多次移治,曾改为上郡。隶夏州定难军,五代后党项据其地,宋时与西夏多次争夺,相继据其地。宋熙宁三年(1070)废为绥德城,隶延州,元符二年(
我国纳西族曾使用过的一种图形文字。“东巴”是纳西语,指从事传统宗教活动并能诵经的经师名称。他们称此文字为“森究鲁究”,意为“木石的记号”,见木刻木,见石画石。文字起源何时,无确切记载。现存石刻《木氏历
1900—1965傈僳族音节文字的创造者。云南维西人。傈僳族。年轻时在家务农,并从事宗教活动,在当地群众中享有威信。24岁开始致力于创造、推广※傈僳族音节文字。共造字900多个,并编写《识字课本》在傈
见“仲译钦布”(799页)。
为清代西藏与哲孟雄(锡金)分界处。又作罗那克山。乾隆时设有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