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玛兰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地名。亦作哈仔难、甲子兰、蛤仔兰等。位于台湾东北部,今称宜兰。为“三十六社土番之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民多次欲深入此地开垦,都因遭当地高山族人的反对而入垦未成。嘉庆(1796—1820)初,福建漳浦吴沙率乡人至此,多方设法谋取当地高山族的同情与谅解,并施药救治高山族居民所染痘疫,最终取得高山族人的信任,获准在当地开垦,后漳、泉大批移民相继而来,使原先这块荒凉的“蛮烟瘴雨”之地,开辟为膏腴的良田。嘉庆十七年(1812),置噶玛兰厅。
高山族语音译。台湾地名。亦作哈仔难、甲子兰、蛤仔兰等。位于台湾东北部,今称宜兰。为“三十六社土番之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民多次欲深入此地开垦,都因遭当地高山族人的反对而入垦未成。嘉庆(1796—1820)初,福建漳浦吴沙率乡人至此,多方设法谋取当地高山族的同情与谅解,并施药救治高山族居民所染痘疫,最终取得高山族人的信任,获准在当地开垦,后漳、泉大批移民相继而来,使原先这块荒凉的“蛮烟瘴雨”之地,开辟为膏腴的良田。嘉庆十七年(1812),置噶玛兰厅。
金朝官员。本名胡剌。女真族。完颜氏。学者※完颜希尹孙,昭武大将军把答子。累官商州刺史。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宋军陷商州,被执。世宗大定五年(1165),宋金议和,释归,诏给旧官之俸。十九年(11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都备伯克、都贝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征收2千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多罗斯水”(852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车官,管理车辆的制作和维修,统领车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80挑(每挑约合50斤)。
明清时对康藏地区经营茶叶贸易汉族商人的总称。多为陕西人。主要分布于雅安、荥经、天全、名山、邛崃等处。除茶叶外,也兼贩毛皮、药材、烟草、牲畜、布匹、丝绸等农牧产品和手工业品。始于元代,后渐增多。四川商人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民户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又值圣宗释免奴隶,以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路统军司。
1614—1649清初宗室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五子。与※阿济格、※多尔衮为同母兄弟。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父卒,年13,领15牛录,参与立皇太极为汗。为正白旗旗主贝勒。天
见“铁木迭儿”(1879页)。
元朝地方官署名。世祖至元九年(1272)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立和林转运司。约至元十九年,改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掌军民、城郭、工局、仓廪、屯田、驿站等事务
1277—1316元代播州土司。先世山西太原人。汉族,一说乃泸叙州边徼的少数民族。初名杨汉英,字熙载。自先祖杨端据播州始,其为第十七代土官。年5岁,父杨邦宪卒。至元二十二年(1285),随母至京,元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