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山达
满语音译,又作噶山大,汉译为乡长或屯长。清代东北农猎地区基层行政单位的首领。“嘎山”,村、屯之谓,各设其长以治。《吉林外记》:康熙(1662—1722)初,新满洲率属来归者,“遂编其嘎山达为※世管佐领……嘎山达,乡长也”。《户部则例》载:“屯居旗人,择老成者放为屯目,不拘旗分令其管束。其乡村窎远、畸零旗户,即交附近屯目管辖”。屯目,即嘎山达。乾隆十三年(1748)定,蒙古地方,民人寄居日众,应择其善良者立为乡长、总甲、牌头。此职,约束乡人,查究奸宄,查报丁口增减,遇事即赴公所呈明。
满语音译,又作噶山大,汉译为乡长或屯长。清代东北农猎地区基层行政单位的首领。“嘎山”,村、屯之谓,各设其长以治。《吉林外记》:康熙(1662—1722)初,新满洲率属来归者,“遂编其嘎山达为※世管佐领……嘎山达,乡长也”。《户部则例》载:“屯居旗人,择老成者放为屯目,不拘旗分令其管束。其乡村窎远、畸零旗户,即交附近屯目管辖”。屯目,即嘎山达。乾隆十三年(1748)定,蒙古地方,民人寄居日众,应择其善良者立为乡长、总甲、牌头。此职,约束乡人,查究奸宄,查报丁口增减,遇事即赴公所呈明。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
见“遥里”(2370页)。
清朝中央政府对蒙古、藏、维吾尔等民族上层王公朝觐所定的一种礼制。规定每年在旧历年前,分班轮流到京朝觐,故称。顺治五年(1648)规定蒙古王公、台吉、都统等于年节朝觐。六年规定,每年于十二月十五日至二十
参见“什和勒伯克”(317页)。
见“果洛”(1439页)。
1806—1861太平天国将领。原名上升,又名得天。广西平南县大鹏花水马铃村人。壮族。出身雇农家庭,自幼痛恨官府豪绅的压迫剥削。为人忠厚刚直,豪侠好义。道光末年,闻冯云山在广西各地秘密发展拜上帝会组织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
内蒙古西部地区的地方戏曲剧种。亦称“蒙古曲儿”。原由一旦一丑表演,故名。流行于内蒙古西部及临近的山西北部、河北张家口一带。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小戏。由本地民间流行的爬山调与蒙古族及汉族民歌结合
湖泊名。又称达赉诺尔;古代称鸳鸯泊、黑水泊。位于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北。长25公里,宽15公里,湖面213平方公里,西深东浅,湖中有岛屿,鸿雁、天鹅等飞禽栖居其上。湖面海拔约1226米。属于苏打型半碱水
明代东蒙古部名。明汉籍又译作“五路”。清文献译作“兀鲁特”、“吴鲁忒”、“鄂罗郭特”等。源于蒙元时期的※“兀鲁兀惕”(又作“兀鲁吾”、“吾鲁兀”等),为元代“五投下”之一。游牧于大兴安岭以东,明初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