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尔朔齐哈萨尔
见“虎喇哈赤”(1385页)。
见“虎喇哈赤”(1385页)。
①满族姓氏。又作巴雅拉、巴雅喇、摆雅喇。世居虎尔哈部。地当今黑龙江省瑷珲县沿黑龙江左岸、宁安县、东宁县、吉林珲春西及松花江下游地区。清天聪至崇德年间(1627——1643),曾向后金贡貂皮、狐皮。后编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末置,以宋代名将杨业后裔杨光同任长官。隶酉阳宣抚司(后为“酉阳宣慰司”)。清顺治十六年(1659)归附,因呈请袭职迟延,部册无名,未准世袭,亦未颁给印信、号纸,仍称长官。住牧四川酉
见“图们江”(1435页)。
1645—1697清朝亲王。满族,爱新觉罗氏。镇国公祜塞第三子。顺治六年(1649),袭多罗郡王。十六年(1659),袭和硕康亲王。康熙十三年(1674),授大将军,率师至浙江,进征于福建叛清的耿精忠
“仆瓦泼”(318页)。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唐代壮族摩崖石刻碑铭。唐韦敬辨撰。敬辨澄州(今广西上林县)人,壮族。为其任廖州(今广西上林等地)刺史时所撰。碑高164厘米,宽79厘米。碑文从右到左竖刻,凡24行,首行42字,末行32字,余为47字,
见“苻丕”(1340页)。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奴隶的一种。祖先是很早以前被抢夺或买来的汉人,经主子强制配婚安家而成,世代为奴隶,隶属于※格节。等级地位同于阿加。
参见“宗室”(1524页)、“觉罗”(17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