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札
参见“俄惹”(1684页)。
参见“俄惹”(1684页)。
见“勒勒车”(1986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
古地名。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灭义渠戎国后置,辖泾河上游、马莲河、清水河等广大地区,西北以黄河为界。汉元鼎三年(前114)分置安定郡,将泾河上游、清水河划出。原为戎狄居地,秦时有义渠、朐衍诸戎,郡
参见“初云”(1172页)。
见“耶律秃花”(1313页)。
见“满济”(2387页)。
蒙古语音译,原意为“畜群”。通常指蒙古牧区牧工与牧主间的一种牲畜承放制度。清中叶以前蒙古封建王公贵族、旗府、寺院、上层喇嘛等把畜群托给属民代为放牧,称为“放苏鲁克”。一般是牲畜的乳、毛等归牧民,孳生畜
见“艾斯木汗”(437页)。
古地名。高句骊筑。所在有二说:一说哥勿即高句骊东明王朱蒙以沸流国地(在今浑江上游)所置“多勿都”之“多勿”(高句骊语,“复旧土”之意),故址在今吉林省通化县境;一说其音近国内城,即今吉林省集安县之石城
即“明禅”(14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