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惹
即“兀惹”(107页)。
即“兀惹”(107页)。
古水名。《吕氏春秋·有始篇》已载其名。所指前后不同,《汉书·地理志》之辽水,又称※小辽水,即今浑河(有说为今东辽河);隋唐时之辽水,为《汉书》中的※大辽水,指辽代至今沿称之辽河。隋炀帝、唐太宗征高丽所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即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乌审旗。牧地东界鄂尔多斯右翼前旗,西界右翼中旗,南界清水营边城,北界左翼后旗。唐为河滨县地,宋入西夏,明嘉靖中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袄儿都司(即鄂尔多斯)济农
见“别失八里”(1070页)。
即“掩※㴲水”(2037页)。
位于今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城北岗。背依高山,面塔什库尔干河。城周1300余米,土石垒砌成墙,夯土筑面。1982年试掘,有居住建筑遗迹,出土唐代钱币、梵文贝叶经残页、毛织物、陶器、木器等物。一般
见“白头山天池”(608页)。
即“萧怀忠”(1995页)。
亦作敖包、脑包,蒙古语音译,意为“堆子”。始见于清代,又称“封包”。遍布内蒙古、青海、西藏、新疆等地。多以石块或沙土堆积而成,也有以柳条围筑,中填沙土。一般呈圆包状或圆顶方形基座,内埋有铜佛像或金属利
见“二审密”(6页)。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