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寺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黑错寺”。在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镇。康熙十二年(1673),由噶丹嘉措弟子甘南甘加人贝谢热却丹,在合作地方首领支持下建成。乾隆十四年(1749),赛赤萨木察第一世坚赞僧格于该寺建立法相讲闻之规,自此政教之权由赛赤活佛系统掌管。第二世赛赤·洛桑坚赞僧格、第三世赛赤·洛桑绛伯丹增僧格相继增建殿宇、大经堂、印经院大昂欠等,使该寺成为甘南地区规模较大的寺院之一。解放初,寺内共有经堂2座,佛殿10座,僧人500余人。1981年重建大经堂。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黑错寺”。在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镇。康熙十二年(1673),由噶丹嘉措弟子甘南甘加人贝谢热却丹,在合作地方首领支持下建成。乾隆十四年(1749),赛赤萨木察第一世坚赞僧格于该寺建立法相讲闻之规,自此政教之权由赛赤活佛系统掌管。第二世赛赤·洛桑坚赞僧格、第三世赛赤·洛桑绛伯丹增僧格相继增建殿宇、大经堂、印经院大昂欠等,使该寺成为甘南地区规模较大的寺院之一。解放初,寺内共有经堂2座,佛殿10座,僧人500余人。1981年重建大经堂。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
清乾隆(1736—1795)后对撒拉族聚居地区“内八工”和“外五工”的合称。※“工”,突厥语音译,指村镇、城堡等基层行政单位,相当于乡,管辖数村。前者指位于黄河南岸今循化县城以西的街子工、查加工、苏只
珞巴族巴达姆方言音译,意为“迎亲战斗”。珞巴族婚姻仪式之一。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以南的珞瑜地方。在比较富有的家庭联姻时,男女双方选定结婚日期后,由男方全副武装的男子背着大米、酒和各种肉类,向女方家进发
即“妣吉”(1260页)。
古族名。百越的一支。始见《史记·大宛列传》。内称:昆明“西可千余里有乘象国,名曰滇越”。秦汉时约分布在东起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部包括今缅甸北部掸邦所辖地区,西抵印度东北部曼尼普尔、阿萨姆及普拉马
?—403或404北魏官员。代郡人。鲜卑素和氏(后改和氏)。世领部落,为代国附臣。以才辩知名。道武帝拓跋珪时为外朝大人,参军国大谋,雅有谋算,拜龙骧将军,赐爵日南公。从平中原。天兴元年(398),以功
见“达头可汗”(731页)。
即“蛮书”(2272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中俄伊犁条约》、《圣彼得堡条约》。1878年(清光绪四年),清廷派钦差大臣崇厚出使俄国谈判归还伊犁问题,崇厚在俄国胁迫下,与俄国签订不平等的《中俄伊犁条约》,舆
见“乞伏国仁”(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