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1812—1837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庭柱。土司安正隆之子。道光十六年(1836),承袭西昌(今四川西昌市)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及土千总职。曾亲帅土兵镇压凉山彝众,清廷赐戴花翎,授协镇都督府衔。
?—1215金大臣。本名胡里改门,字仲晦。真定府路(治今河北正定县)吾直克猛安人。女真族,女奚烈氏。明昌二年(1191)进士,调深泽主簿,治有政绩,历迁怀仁令、临沂令。时金在黄河以北及山东一带括地,规
苗疆古迹。位于湖南保靖县龙溪的要坝。北面靠山,南临酉水,东西长1公里,南北宽半公里。1975年试掘,遗物出土有陶器:泥质绳纹灰陶缸、砖、瓦等,有战国铜戈、山字铜镜等铜器。城遗址高出酉水河面约50公尺。
北魏大臣和外戚。柔然人。郁久闾氏。※大檀可汗亲属,※闾毗弟。北魏太武帝拓跋焘(423—452年在位)时,偕兄、弟(染)、妹等自柔然投北魏,改姓闾氏。妹入选东宫,生文成帝拓跋濬,称恭皇后。北魏尊崇外戚,
见“栖林”(1804页)。
明英宗被瓦剌俘虏时在蒙古娶的妃子。东蒙古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阿鲁台子,《蒙古黄金史》作永谢布的额森撒米)之女。据蒙文史籍记载,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首领也先在土木堡大败明军,俘明英宗,交与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喃卡藏卜或仲钦南喀桑布。藏族。属杰氏家族。15世纪人。帕竹政权代理官长仁钦桑波之子。帕竹查巴坚赞时,被委任为拉萨西南乃乌宗本(《明史》称“牛儿宗寨”),故称“乃乌巴”。尊奉宗喀巴
见“鄂博”(2048页)。
?—642隋、唐官员。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隋许国公宇文述子,许国皇帝宇文化及之弟。隋开皇(581—600)末,以父勋封新城县公。尚杨广(炀帝)女南阳公主。大业(605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拉萨北郊人。※第巴桑结嘉措之子。康熙四十二年(1703),其父与统治西藏之蒙古汗王拉藏汗相矛盾,被迫退位,由其代理第巴职务,其父仍掌实权。四十四年(1705),其父被杀。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