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十一项和平条款

十一项和平条款

新疆三区革命政府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条款。全称“中央政府代表与新疆暴动区域之间以和平方式解决武装冲突之条款”。1944年,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尔泰各族人民掀起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武装斗争,取得一系列胜利,建立三区革命政府和民族军,并一直打到玛纳斯河,与国民党军相对峙。同时南疆也掀起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武装斗争,占领塔什库尔干,建立了革命政权。国民党政府妄图依靠军事力量镇压三区革命的阴谋破产后,于1945年10月派代表张治中等与三区革命政府阿合买提江等,在迪化(今乌鲁木齐)举行和平谈判。谈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5年10月17日至1946年1月2日,共78天,双方就改组新疆省政府和省政府的组织办法及一些重要施政纲领,达成初步协议,签订和平条款正文和附文一;第二阶段,从1946年4月5日至6月6日,共63天,就三区民族军的改编和驻地等问题,达成协议,并签订了和平条款之附文二。条款正文共11条,主要内容是:人民享有选举权,选出为人民所信任之行政官员;人民有宗教信仰、发展民族文化与艺术、出版、言论、集会、国内外贸易之自由;国家机关与司法机关之文书,以国文(汉文)与维文并用,小学和中学使用本族文字施教,大学并用国文与维文施教;政府规定之税率,应视人民力量而定,负担之数额以不妨碍人民之生活与经济发展为标准;省政府委员扩充为25人,其中10名由中央派定,15名由各区保荐,中央任命;准予组织民族军队;事件解决10天内相互开释所拘捕人士,并保证今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歧视。附文一主要是对正文第9条,即政府组织办法之补充,规定各区保荐的15位委员,三区可保荐6名,其中,包括副主席、副秘书长各一人。附文二主要是对和平条款第10条关于事变区域内之军队改编问题的补充。由于国民党政府蓄意破坏,和平条款未能很好执行。

猜你喜欢

  • 战国末东瓯王。秦并天下后被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秦末众诸侯叛秦,率东瓯族人从鄱阳令吴芮反秦。后楚汉相争,又附刘邦击西楚霸王项籍,因佐汉有功,汉惠帝三年(前192),被封东海王,定都东瓯(今浙江温州

  • 北歌

    北朝流行之鲜卑歌曲。又称“真人代歌”。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建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后,诏尚书吏部郎邓渊定律吕,协音乐。在掖庭中令宫女早晚唱“真人代歌”(即“北歌”),上叙祖宗开基所由,下及君臣废兴之迹

  • 渴塞

    即“柯散”(1590页)。

  • 李仁福

    ?—933夏州党项羌首领。本姓拓跋氏。五代后梁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彝昌族父。开平三年(909),彝昌被害,以夏州定难军蕃部都指挥使被诸将推为留后。四月,梁太祖授以定难军节度使,检校司空。四年,以岐王李茂

  • 玛南齐莫克幡

    蒙古地区佛教中的一种法物。又称嘛尼幡。用白布或彩纸上书写唵、嘛、呢、叭、咪、吽六字真言及其他经文,以竿揭诸于敖包或山头等处,以示祈祷或驱邪镇魔。

  • 感勤

    见“斡勒”(2424页)。

  • 鄂博

    亦作敖包、脑包,蒙古语音译,意为“堆子”。始见于清代,又称“封包”。遍布内蒙古、青海、西藏、新疆等地。多以石块或沙土堆积而成,也有以柳条围筑,中填沙土。一般呈圆包状或圆顶方形基座,内埋有铜佛像或金属利

  • 沙陀

    古族名。一作沙陁。西突厥别部,也称沙陀突厥。据说为处月种,以朱耶(朱邪)为姓,一说“处月”、“朱耶”为同音异译,皆系“沙碛”之意。唐贞观(627—649)年间,居金娑山(今新疆尼赤金山)以南,蒲类海(

  • 辽天祚帝

    见“耶律延禧”(1309页)。

  • 麻勒吉

    ?—168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通满、汉文。顺治举人。九年(1652),授修撰。十年,擢弘文院侍讲学士。十一年,擢弘文院学士,受命纂太祖、太宗圣训及删订历代通鉴,任副总裁。十四年(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