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一称“四卫拉特史”。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诺颜巴图尔乌巴什丘缅著。原著为托忒文。成书于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书中叙述卫拉特各部源流、皈依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经过、喀尔喀乌巴什珲台吉攻掠卫拉特
藏语音译,意为“不变科巴”,或译为“无期科巴”,汉称“死科巴”。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农奴的等级之一。与西藏地区※“堆穷”(小户)相似,是头人、大寺庙和大活佛的附属户。终身被禁锢在份地上,世代为主人当
伊犁清真寺名。又称买德里斯寺。乾隆五十五年(1790)建。同治四年(1865)扩修。旧有房院1处34间,能容1500人作礼拜。附有经文学校和宗教法庭。此外尚有铺面30间,房屋31间,为伊犁地区维吾尔族
高句骊族5部之一。后亦称内部或黄部。5部中原以消(一作涓)奴部人为王,汉时由桂娄部人取代,故有内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黄部之称。直至唐总章元年(668)高丽国亡,诸王皆由其部
即“沐仲易”(1123页)。
1594—1658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赫舍里氏。世居斋谷。佐领拜思哈子。太祖时任佐领。天聪元年(1627),受命迎犒察哈尔部来附人户。八年(1634),至科尔沁部调兵随太宗征明。九年,擢正白旗蒙古
即“巴儿忽”(407页)。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三项。太宗八年(1236),窝阔台汗将原金统治区诸州民户分赐诸王、贵戚、勋臣,并纳耶律楚材之谏定赋税,每二户出丝一斤供国用,五户出丝一斤输于
见“庆云山”(879页)。
即“完颜雍”(11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