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雅勒部
见“诺雷部”(1953页)。
见“诺雷部”(1953页)。
参见“丁巴”(12页)。
亦称“掌爷”。嘉庆年间(1796—1820)清朝地方政府在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所设基层头人。管辖若干村寨。由当地群众推举有办事能力、威信高的人充当,报官府立案。其职责是管理所辖区内钱粮摊派及民政事务
1601—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侄,※穆尔哈齐第四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任骑都尉。清崇德三年(1638),授刑部左参政。四年,封三等辅国将军。五年,擢镶白旗满洲副都
1166—?又作合赤温。蒙古孛儿只斤氏。※也速该把阿秃儿第三子,※成吉思汗弟。约宋乾道六年(1170),父卒,家境衰落,部众离散,连遭泰赤乌部、蔑儿乞部侵扰,逃避在外。早卒,无战绩。蒙古国建立后,由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之甫门河卫作佛尔们或佛称们河卫。
书名。清钱大昕撰。3卷。始作于乾隆十八年(1753)七月,成书于四十五年(1780)五月。作者鉴于蒙古氏族颇费稽考,史籍所载,音既不正,又多互异,乃据陶宗仪《辍耕录》所列蒙古72种,色目31种,广搜博
藏语音译,意为“三两银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1913年梅吉、罗堆、多带3造币厂统一合并为扎什造币厂。1933年由该厂铸造。正面中央铸一雄狮,背面为面值、发行年代。正反面共有7个吉祥结图案,较以
见“刘崇”(859页)。
即“蒲昌海”(2319页)。
?—1813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澂子。父以病请休后,署理土司事务。及父卒,于乾隆六十年(1795),正式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嘉庆(1796—1820)中,因病离职返家休养,由子※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