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牲
元朝太庙大祭时的一种礼俗。又称“割奠”。祭祀时,例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肉,置于太仆卿奉侍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乳,同时巫祝以蒙古语奉告神灵。礼毕,以割奠之余抛撒于南棂星门外。凡遇大祭,必行割奠之礼,以示隆重。参见“太庙四祭”(274页)。
元朝太庙大祭时的一种礼俗。又称“割奠”。祭祀时,例由蒙古博儿赤(司厨)跪割牲肉,置于太仆卿奉侍朱漆供盘之上,酹以马乳,同时巫祝以蒙古语奉告神灵。礼毕,以割奠之余抛撒于南棂星门外。凡遇大祭,必行割奠之礼,以示隆重。参见“太庙四祭”(274页)。
见“真珠毗伽可汗”(1820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来源于部名。原居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境内。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居北京路(治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蓟州(治今天津市蓟县)等地。后改汉姓曰赵。
我国傣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孟连、耿马、元江和新平四个自治县以及临沧、沧源、双江、镇康、金平、景谷、景东、元阳、红河、绿春、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察罕山卫,并说清代黑龙江城(今爱珲)北有察罕峰。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哈萨克族历史上氏族复仇的一种遗风。“巴兰托”指驱赶牲畜。即氏族或个人间为争夺牧场或索还赔偿,彼此不断地驱走他人牲畜而发生冲突。最初是按法官判决或长老命令进行。如据※《头克汗法典》第29片断规定:“如果
书名。清回族书画家※笪重光(1623—1692)撰。1卷。凡29则。以随笔杂记式表达书法美学思想。言简意赅,但嫌太略,疑非全文。有《昭代丛书》、《美林丛书初集》、《艺林名著选》本。
明清时期对居住苗疆近府县地区社会发展较先进的苗民的泛称。熟苗系与生苗相对而言。分布在湘西和黔东南等地,与生苗相比,熟苗输租服役,皆为朝廷编户,并与汉族交往密切,略通汉语。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闸撒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其中三宫设有闸撒。合不频尼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闸撒。此词语可分离使用,辽太祖※弘义宫、世宗※积庆宫、应天皇太后※长
1566—1645清初官员。满洲镶黄旗人。姓费莫氏。世居萨齐库。因乌喇部攻萨齐库,率所属6部归附,授骑都尉世职。因从征有功,加三等轻车都尉。又以沙岭战功,加二等轻车都尉。后金天聪五年(1631),奉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