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舞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直至19世纪初,才去掉假面具,变成为单一的舞蹈。通常由4人对舞。解放后多以反映朝鲜族妇女智慧和英雄气概的内容为主。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直至19世纪初,才去掉假面具,变成为单一的舞蹈。通常由4人对舞。解放后多以反映朝鲜族妇女智慧和英雄气概的内容为主。
古代蒙古抒情诗歌。作者及创作年代均不详。仅存以畏兀儿体蒙古文记在白桦皮上的3页残稿。1930年在伏尔加河东岸金帐汗国遣址发现。残稿中有一段描写一妇女送其被征服役之子至统治者处,母子互相倾诉情怀。母亲语
?—1658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董鄂氏。席汉之子。初袭父备御世职,兼管牛录。天聪九年(1635),从多铎征明攻前屯卫,又随多尔衮往招察哈尔部额哲。加世职为三等甲喇章京,擢前锋参领。崇德三年(163
一般是指全世界的民族实现了民族融合的结果。中国学术界也常常把历史上某些民族被别的民族完全同化而称为消亡,如称匈奴、羯、淮夷等民族后来不再存在为“消亡”。参见“民族融合”(669页)。
?—169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者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索诺木和硕齐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兵拒准噶尔部噶尔丹掠,继与兄乌巴达率众附清,诏附乌喇特界游牧。二十九年(1
?—1792清代武官。索伦人。姓都拉尔氏。隶呼伦贝尔正红旗。乾隆五十六年(1791),以骁骑校委参领从征廓尔喀,英勇作战,赐号库齐特巴图鲁。次年,凯旋归,卒于军。
见“移剌成”(2065页)。
①见“耶律仁先”(1307页)。 ②见“萧奉先”(1995页)。
见“必把锡鄂特罕”(633页)。
见“升得”(362页)。
旧县名。即今巴塘。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西部,金沙江东。古为白狼国地。唐宋时为吐蕃所据,元、明两代为乌思藏据。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内附,雍正七年(1729)设正副宣抚司、粮台及都司、千总各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