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书要制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1560—1634或※叶尔羌汗国东部统治者。※拉失德汗第十二子。兄※马黑麻汗于1592年即位后,为※色勒库尔和瓦罕总督,1595—1596年,改任※吐鲁番总督,取代叛立的※虎答遍迭速擅。※阿黑麻汗统治
?—1337元至顺至元间黎族人民起义领袖。海南岛琼山县人。因不堪忍受元朝地方官府在黎族地区的苛扰,于至顺二年(1331),在琼山竖旗聚众,号召黎族人民奋起反抗。与同期起事的王官福、王六县、王周等相呼应
见“阿勒楚博罗特”(1247页)。
藏语音译。意禀明上级签字批准的文契。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郭尔罗特氏。世居察哈尔地方。皇太极时,率族众归清。崇德八年(1643),随贝勒阿巴泰征明,至山东。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军。五年(1648),
书名。高赓思纂。光绪三十三年(1907)修成。共10卷:卷1疆界沿革;卷2山水、城垣;卷3故城郡县考;卷4官制考、职官表、官制兵制表、俸饷表;卷5经政略;卷6学制、选举表、学堂各表;卷7宦绩;卷8人物
见“滑雪板”(2284页)。
辽代契丹大字墓志。刻于辽兴宗重熙二十五年(1056)十月二十二日(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已改为清宁元年,此乃刻志者不知改元所致)。墓志一合。盖刻汉文篆字两行“故太师铭石记”;志文刻契丹大字40行,约1800
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宫的尊号。亦称“国祖王”或“太祖王”。宫于汉光武帝二十九年(公元53)继位,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因年迈退位,此为其禅位后国人给予他的尊号。
?—1756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西藏※拉藏汗次子索尔扎之子。自幼寄居伊犁。乾隆十九年(1754),随从兄弟阿睦尔撒纳、班珠尔等附清,授二等台吉,驻牧喀尔喀汛界。次年,受命入觐,授札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