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纳失里
见“纳忽里”(1270页)。
见“纳忽里”(1270页)。
见“敌烈部”(1882页)。
见“萧兀纳”(1992页)。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土家族信奉的守护神。又称巴沙婆婆、沙巴妮。为保祐小孩顺利成长的女神。形像为一年长妇女。神位设在火炕对面的碗柜门上。当妇女生育小孩后,要在柜门上贴一纸剪的人形像,表示阿密麻妈已被请到家中守护婴儿。每逢吃
战国初魏文侯的大臣。亦作翟黄。出身于翟族。作为文侯的谋臣,克尽职守,善于发现人才,曾多次向文侯举荐贤才。以名将吴起为西河守,使秦兵不敢东向;以西门豹为邺令,开西门豹渠,引漳河水灌溉邺田,使魏国大治;文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甘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原职,其孙甘肃功升千户,始以甘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800余人。居地在今青海民和县美都川甘家
见“窝集部”(2297页)。
见“元宏”(226页)。
见“古弼”(439页)。
1040—1075即辽朝第八代皇帝道宗之宣懿皇后。女诗人。契丹族。为枢密使※萧孝惠(钦爱皇后弟)女。史称其姿容冠绝,工诗善论,能自制歌词,尤长琵琶。诗留至今者有《伏虎林应制》、《君臣同志华夷同风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