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见“并作”(891页)。
清代从事禁卫的护军组织。八旗护军营,以满洲、蒙古同旗色者为营,共设8营,此内无汉军。天命(1616—1626)间,始设“巴牙喇营”,统领官称“巴牙喇纛额真”,佐以巴牙喇甲喇额真。天聪八年(1634),
见“松桃县”(1295页)。
参见“觉罗”(1752页)。
?—981辽皇室。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曾孙,宋王※耶律喜隐子。辽景宗耶律贤族弟。景宗时,乾亨三年(981)五月,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北宋降卒200余人叛,劫其父未果,乃立其为王,旋败,被
系阿拉伯文“筛海、伊斯兰”之意译。中国伊斯兰教史籍作“主持”、“摄思廉夏”或“摄思廉”等。指清真寺内主持教务的阿訇。
古族名。又称花革老、花仡、花兜苗。以其服装用花布或五色布为衣裙而得名。主要分布在贵州贵阳、安顺、平伐(今龙里)、青山(今息峰)、施秉、黄平、龙泉等地。族称始见于明代,清代及民国沿袭之。今皆统称为仡佬族
指契丹皇帝四季游动时处理公务和居住的牙帐。《辽史·营卫志》记其形制:“木柱竹榱,以毡为盖,彩绘韬柱,锦为壁衣,加绯绣额。又以黄布绣龙为地障,窗、槅皆以毡为之,傅以黄油绢。基高尺余,两厢廊庑亦以毡盖,无
即“乙失钵”(4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乌罗浑国(一说其与乌罗浑为两个不同民族)。来源于北魏时的乌洛侯。《旧唐书》称其在※和解部之东,具体所在众说纷纭:或说在今大兴安岭东侧,北至黑龙江省讷河县,南到齐齐哈尔市的嫩江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