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夫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须给土官当伙夫,故名。一旦不当伙夫,土官即将其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须给土官当伙夫,故名。一旦不当伙夫,土官即将其田收回。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
职官名。类似顾问。清初随各部院而设,备充议事之需。秩四品。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清太宗皇太极始设吏、礼、户、兵、刑、工6部,各设满、蒙、汉承政、参政,各以贝勒1人主管部务,其下各置此职以佐之。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清康熙二年(1663)始见其名。因居住地区不同,有那乃、那贝、那尼傲(赫哲语那,意为本地、当地;乃、贝、尼傲,是人的意思)、赫真(下游、下方、东方之意)、奇楞等自称。清文献常写作黑哲
见“斡兰卫”(2424页)。
清末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出身武术世家。精通阿拉伯文和《古兰经》、道光年间(1821—1850)掌教天津清真大寺。为人刚正,备受时人拥戴。功课之余,潜心于阿拉伯文书法。长于改兰
古族名。戎之一支。原居瓜州(今陕西秦岭西端及陇山一带),称※“瓜州之戎”。姓允氏,又号“允姓之戎”。后迁居陆浑(河南宜阳南),故名。以其地居秦岭北、黄河南,皆阴地,故又称为“阴戎”。又以地当九州,也称
即“乌斯”(330页)。
藏族部落名。在甘肃碌曲县西仓乡和拉夫关乡。南接双岔部落,北邻夏河县阿木去乎部落,西界青海河南蒙古达日部落。“西仓”,藏语音译,意为“吉祥窝”。约14世纪时,萨迦王朝从西康派一户至此管理该地,生2子,后
书名。元刘敏中撰。25卷。敏中济南章丘(今属山东)人,字端甫。世祖至武宗朝(1260—1311)历任监察御史、廉访副使、国子祭酒、集贤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等职,其间劾权臣桑哥,不报,辞归,寻复起。集中所
春秋时赤狄的一支。分布在今山西长治市以东。与潞氏、甲氏、留吁、东山皋落氏等结盟,奉潞氏为盟主,联合长狄、白狄、众狄等共建北狄政权,向东扩展,不断与晋国发生冲突,称雄华夏诸侯。周定王十三年(公元前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