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启烈
即“亦乞列思”(872页)。
即“亦乞列思”(872页)。
参见“高皇歌”(1915页)。
村名。亦作阿马达拉、安巴达拉、阿马土拉。满语和蒙语音译。意为“驻藏大臣和达赖(代表曾到此地)”,故名。位于西藏门隅地区南端,北纬26°9′、东经92°1′。清咸丰二年(1852,藏历水牛年),西藏地方
见“忽里勒台”(1490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苗族民间祭祀风俗。又称邀请龙,敬龙。苗族以龙为吉祥富贵之象征,备加崇敬。祭祀时祈祷龙神庇护地方安宁、风调雨顺、人畜兴旺。湘西、黔东比较盛行,黔东南、桂北等地也有类似庆典。每年二月、八月或十月中择日举行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元代秩从六品,明代为从七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即“掩㴲水”(2037页)。
①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初称辽州。李渊建唐不久,武德二年(619),契丹※内稽部附唐,被置是州安顿,为开唐纳契丹建州之先。初置总管府,治燕支城,后侨治营州城内(今辽宁省朝阳)。七年(624),废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