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州直隶厅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府泸溪县。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改为州。四十七年(1708),置厅,治所在镇溪所城(今湖南吉首西南)。隶辰州府。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辖有苗族村寨115个,为苗族聚居区之一。清代乾嘉苗民起义首领※吴八月、吴廷举等揭竿于此。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府泸溪县。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改为州。四十七年(1708),置厅,治所在镇溪所城(今湖南吉首西南)。隶辰州府。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辖有苗族村寨115个,为苗族聚居区之一。清代乾嘉苗民起义首领※吴八月、吴廷举等揭竿于此。
?—1777清代新疆吐鲁番郡王。维吾尔族吐鲁番大阿訇尼雅斯和卓子。世居鲁克沁。初隶准噶尔。康熙五十九年(1720),投附清朝。雍正四年(1726),清军撤居哈密,以吐鲁番给策妄阿拉布坦,受命辖鲁克沁众
参见“保泰军司”(1683页)。
见“弘慈寺”(645页)。
见“燕云十六州”(2546页)。
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据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
傣语音译。又称“纳曼当乃”。意为“寨公田”或“寨内大家的田”。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保留的一种农村公社集体所有的土地。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属于某一个村寨的公田,只能由该村农民耕种,村社所属成员
?-1672清朝蒙古王公。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多罗郡王※色布腾从弟。初附属喀尔喀,天聪二年(1628),随叔父色特尔归服后金。七年(1633),向后金贡驼马。八年,随后金军
又作真定。元朝官员、文士。字朝用,号彝斋。蒙古人。至正(1341—1368)初,由崇安主簿迁政和县达鲁花赤,凡闽中诸郡疑狱难决者,行省必委其讯狱,颇有政绩,民众集录其断狱善政为书,名《东和善政录》。改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巴林氏。天聪五年(1631),任牛录章京。八年(1634),以办事能干,不违使命,授牛录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加世职为三等甲喇章京。是年,随大将军睿亲王多尔衮征明至山
1612—1650又称“九王”、阿玛王等。清初政治家。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15岁时封贝勒。天聪二年(1628),以少年为后金军统帅,参与一系列重大军事行动。从皇太极征蒙古察哈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