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背
即“雄衣”(2192页)。
即“雄衣”(2192页)。
旧时萨满教神祗之一。达斡尔语音译,意为“狐仙爷”。“肯”,亦作“汗”或“坎”。流行于达斡尔族地区。传说其为狐狸、黄鼠狼变成的精灵,出现于清末,因修道年短,不能进入官衙。作祟能使人生病或神经错乱,故家家
1814—1849清代诗人。字树堂。福建闽县(今属福州市)人。回族。系诗人萨察伦之子。一生命运多舛。幼年丧父母。家境贫寒。秉承家学,以诗会友,毕生倾注诗学。工诗。作品多抨击时弊,感叹当权昏庸,抒发怀才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延祐七年(1320),仁宗次子兀都思不花由安王降封。
女真语音译。亦作“辟刺”, “江”、“河”之意。如“撒合辇必刺”、“斡底必剌”、“忒黑辟剌”等,皆为河名。金代女真人有以所在江河、山(女真语曰“阿邻”)命猛安或谋克名的习俗,故史书中常见某人为某必剌或
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服役绿营兵丁4人,掌登记一切收发立件,摘录事由,填写公文外套,盖印,签押,注记各处文件等事。宣统(1909—1911)年间,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该房之绿营兵丁改为听差夫,仍掌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治城邑者”。执掌女真内务政务(一说“阿买”为“厄木”之对音,意为第一,即第一勃极烈)。收国元年(1115)七月,阿骨打设谙班、国论、阿买、昃4勃极烈共掌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景宗※彰愍宫。
见“东乡族”(510页)。
蒙古族祭火神的供品。蒙古语音译。古代蒙古族信仰萨满教,火神是其崇拜的神祗之一,故有祭火的传统习俗。自佛教传入蒙古后,祭火之俗不变,仅加入佛教内容或由喇嘛诵经祭火。阿玛斯是其传统祭火供品之一,以黄油和大
书名。元同恕(1255—1332)撰。15卷。所居名榘庵,因以名集。奉元(今陕西西安)人,字宽甫。世业儒。年13以书经冠乡校。世祖至元(1264—1294)间授国子司业,辞不赴。陕西行台侍御史赵世延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