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三旗
清代满洲八旗组织的序列。居下五旗之前。顺治七年(1650)十二月,摄政王多尔衮死后,世祖福临为加强对八旗的控制,重新调整八旗次序,定镶黄、正黄、正白诸旗为上三旗,为皇帝亲兵,警卫宫禁,由皇帝亲自控制;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诸旗称下五旗,由诸王、贝勒、贝子等分统,驻守京师及各地,终清不变。上三旗的地位较下五旗为崇。参见“下五旗”(75页)。
清代满洲八旗组织的序列。居下五旗之前。顺治七年(1650)十二月,摄政王多尔衮死后,世祖福临为加强对八旗的控制,重新调整八旗次序,定镶黄、正黄、正白诸旗为上三旗,为皇帝亲兵,警卫宫禁,由皇帝亲自控制;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诸旗称下五旗,由诸王、贝勒、贝子等分统,驻守京师及各地,终清不变。上三旗的地位较下五旗为崇。参见“下五旗”(75页)。
古代夏族及后来的汉族对东方诸民族的泛称。“夷”原是夏商周时期对周边各族的泛称,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以夷蛮戎狄配四方,因有是称。《礼记·王制》云:“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南方曰
即“休兰尸逐侯鞮单于”(795页)。
蒙古国时期高昌畏兀儿大臣。又作窍云赤笃忽璘。原任畏兀儿吾鲁爱兀赤(意“大臣”)。太祖成吉思汗六年(1211),与父的斤必里杰提(智福大相)从亦都护巴而术阿而忒的斤入觐成吉思汗,遂留侍汗。从征西域,还,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辽代生女真诸部之一。所在一说在今吉林省延吉市附近布尔哈通河及海兰江流域,或说在该省珲春县境,有说在朝鲜咸兴平野一带,亦说在海兰江及朝鲜咸镜道地区。今多数学人以第一说为是。辽在其地设蒲卢毛朵大王府,以其
明代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置。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3卫。治所在河州(今甘肃临夏)。后升河州卫指挥使韦正为都指挥使,升朵甘、乌思藏2卫为行都指挥使司,故于九年(1376)十二月废西安行都
见“阿史那土门”(1231页)。
金大臣。大名路(治今河北大名县)怕鲁欢猛安人。女真族。纳兰氏。承安二年(1197),中进士第一名,授应奉翰林文字。奉诏括牛于临潢、上京等路,秉公办事,豪民皆惧,无敢隐匿。转修撰。迁同知顺天军节度使事,
见“阿尔苏博罗特”(1242页)。
傣语音译,意为“寨母”。旧时云南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基层政权的主要当权头人。由农村公社首领逐渐演变而来。男性。地位次于波曼(寨父),与陶格(乡老)、波板(通讯联络员)和一个“先”级头人联合组成“村社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