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政书。元丞相拜住等修纂。至治三年(1323)颁行。是仿金《泰和律》例,集世祖朝以来法规法令编纂而成的法令类编。据明焦竑榅《国史经籍志》著录,全书分为88卷。《元史·英宗纪二》载共2539条,包括制
古族名。参见“月氏”(373页)。
唐末河东节度使、晋王沙陀首领李克用所率领的军队。中和三年(883),李克用率军镇压黄巢起义军,攻破长安(今陕西西安)后,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太原尹、北京留守、河东节度使。昭宗乾宁二年(895),进封
见“堆龙德庆”(1978页)。
见“塔儿河卫”(2159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塔米尔河、胡努伊河。东至噶齐固,接阿鲁特前旗界;西与南至哈什隆、哈喇诺尔,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北至伊克沙巴尔台,接本部右翼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纳
壮族长篇英雄史诗。流传于广西桂中、桂南、桂西等地,尤以红水河流域为最盛。原为“方块壮字”手抄本,有数千行之多,不分章节,七言腰脚韵体。整理翻译为汉文后分为《吞珠》、《斗奸》、《当王》、《压日》、《赶山
①清文宗奕年号,1851—1861年,凡11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文宗奕(1719页)。
见“耶律和鲁斡”(1326页)。
即“段明”(16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