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族黄番总管
清朝对裕固族首领的称号。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将裕固族划分为“七族”部落,各设正副头目,册封其总头目为“七族黄总管”,赐黄袍马褂和红顶蓝翎帽,并分授各部落头目以“守备”、“千总”、“把总”等职。规定居甘州南山的裕固族部落归梨园营都司管辖,凡有大事,由甘州提督呈报理藩院;居肃州的裕固族部落,隶红崖营,属肃州镇总兵官管辖。
清朝对裕固族首领的称号。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将裕固族划分为“七族”部落,各设正副头目,册封其总头目为“七族黄总管”,赐黄袍马褂和红顶蓝翎帽,并分授各部落头目以“守备”、“千总”、“把总”等职。规定居甘州南山的裕固族部落归梨园营都司管辖,凡有大事,由甘州提督呈报理藩院;居肃州的裕固族部落,隶红崖营,属肃州镇总兵官管辖。
书名。元刘岳申撰。15卷。岳申,江西吉水人,字高仲,以吴澄荐,召为辽阳儒学副提举,不就,后授泰和州判,致仕。是集乃明洪武初其门人萧洵所编。集中碑志之作居十之四五,可据以考证史事,如《文天祥传》较宋史所
见“不欲鲁罕”(270页)。
州名。有2:①南朝梁大同中废儋耳地置,在今儋县西北,隶属广州都督。隋大业中废。唐武德四年(621)平萧铣后复置,治所在舍城县境,辖舍城、平昌、澄迈、颜罗、临机五县地。宋开宝五年(972)废,以其地并入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割拴牛绳子的刀”。珞巴族婚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按照崩尼部落的习惯法规定,姑娘出嫁,都要收取一定的婚价,婚价分上、中、下3等。凡属上等婚价,女方收取男
1108—1171金大臣。女真族。完颜氏。金源郡王※完颜娄室之子。为人忠厚,善射猎,勇力过人,善用长矛。天眷(1138—1140)间,充牌印祗候,授显武将军,擢符宝郎。皇统四年(1144),为奥吉猛安
见“安答”(905页)。
因发现于新疆温泉县乌拉斯泰草原,故名。现存1个,石人面向南偏东30度,高出地面96厘米。是雕刻在一块长形砂岩上的1个人像头部,大目通准、颧骨高隆,蓄有八字形胡须,雕刻精细大方。系6至9世纪突厥人遗物。
即“完颜亨”(1144页)。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
见“李存勖”(10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