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私塾章程
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正式颁布,共六章二十二条(最末一条为附则)。总则规定:改良私塾以私塾教授渐期合法并补助地方教育为宗旨;故因穷乡僻壤学堂一时未能遍立而设此项章程,饬令地方官准照本章程办理,虽非穷乡僻壤而设有私塾者,亦应照章改良。并详细规定了调查、劝导的方法步骤、改良的主要内容与办法,以及有关考试的若干规定。
宣统二年(1910)清政府正式颁布,共六章二十二条(最末一条为附则)。总则规定:改良私塾以私塾教授渐期合法并补助地方教育为宗旨;故因穷乡僻壤学堂一时未能遍立而设此项章程,饬令地方官准照本章程办理,虽非穷乡僻壤而设有私塾者,亦应照章改良。并详细规定了调查、劝导的方法步骤、改良的主要内容与办法,以及有关考试的若干规定。
清乾隆朝文字狱。胡中藻,清江西新建人,乾隆进士,官至内阁学士。曾任陕西、广西学政。著有《坚磨生诗钞》。乾隆二十年(1755),高宗以其诗中“一世无日月”、“又降一世夏秋冬”、“一把心肠论浊清”等句为诽
文书名。唐代宰相处理中央官署事务之公文。宋因之,不久废,改为“札子”。后复行,系中书,行遣小事时所颁公文。
官名。即虞部郎中,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虞部郎中。
孙中山认识论命题。与“知易行难”之古说相对。认为“人类之进步皆发轫于不知而行者也,此自然之理则”(《孙文学说》)。主张在行的基础上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故提出“‘行易知难’实为宇宙间之真理”,指出“夫中
①指壮丁。即已到服役年龄的人。《宋书·明帝纪》:“宣太后崇宁陵禁内坟瘗迁徙者,给葬直,蠲复家丁。”②明代军士名。(1)即“余丁”、“军余”。(2)明后期边镇大将私人召募、蓄养之兵。给养不取于官府,由主
古遗址。在今河南三门峡市境内,为东汉至北宋时关东至关中的漕运通道。包括栈道、人工航道和粮仓,栈道壁上有各时代的工程记事、工匠题记等题刻。这些遗迹是研究三门峡漕运史和汉唐大工程技术史的重要资料。
1679-1762清江苏无锡人,字二田,晚号三山伧父。雍正进士。初主讲云南五华书院三年,后为苏州府学教授,主讲紫阳书院,乾隆十年(1745)去职。归里后,专心著述。博览群书,严于校读,能窥其端绪而究其
秦置。治今浙江杭州市灵隐山麓。属会稽郡。《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至钱唐,临浙江”,即此。西汉时曾为会稽郡西部都尉治。东汉初一度省并。后复置。永建四年(129)后属吴郡。南朝梁
清末粤商社团。光绪三十三年(1907)由陈惠普、李戒欺等人发起成立。曾领导反对英国侵略者攫取西江缉捕权和进行抵制日货的斗争,参与立宪请愿运动。武昌起义爆发后,积极策动广东和平独立。
地名。在今越南谅山省谅山。《武经总要》永平寨(今公母山西,越南谅山东北)西南交趾甲洞一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