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部
官署名。(1)明代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北平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2)明代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
官署名。(1)明代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北平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四科: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2)明代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北平清吏司。
官职等级制度。(1)官品与官秩的联系,详见“品”、“秩”。(2)官品的异称,《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光禄大夫假银章青绶者,品秩第三。”
书名。明曹学佺著。三十卷。按学佺所著,本无此书之名。此书乃万历四十六年(1618)同郡福清(今属福建)人林茂之摘其《蜀中广记》中“名胜”一门,刻之南京,而钟惺为之序。分《川西道》、《上川南道》、《下川
见“左都御史”。
清末秘密革命组织。光绪三十四年(1908)由同盟会员谭馥、葛谦等仿湘鄂哥老会规程建立于广州。散发“保亚票布”,联络巡防营士兵,秘密酝酿起义。会员凡五、六百人。是年十月会员严国丰遗失票布一张,事泄,机关
书名。清裕禄主编。一百四十六卷。同治七年(1868)重修安徽通志,按察使裕禄嘱王志行等增辑历代殉节官绅、生员、团丁、妇女、僧尼等,以人数众多,乃别出为专书,光绪四年(1878)冬告成。分忠义、节烈二表
历(曆)古历名。南宋开禧三年(1207),鲍澣之撰。自次年行用至淳祐十一年(1251)。岁实为365=365.24307692日,朔策为29=29.53059171日。岁差约六十七年多差一度。
战国楚邑。《鄂君启节》铭文:自鄂往,“庚緐阳,庚高丘”,即此。疑当在《水经·淮水注》润水所潴的高塘陂附近。今陂已湮,故址当在今安徽临泉县南。
?—1207南宋人。原为平江书吏,依附平江府兵马钤辖韩侂胄。及侂胄用事,除知閤门事。嘉泰二年(1202)兼枢密都承旨。开禧元年(1205)为安远军节度使领閤门事。次年,以军事失利,除名安置韶州。三年,
奴隶或卑贱者之称。《韩非子·难一》:“今使臧获奉君命诏卿相,莫敢不听,非卿相卑而臧获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从也。”《难势》:“夫良马固车,臧获御之则为人笑。”臧获又称臧穀,《荀子·礼论》:“君子以倍叛
见“哈答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