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实业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十六日公布的《矿业监察员规程》规定,常驻于矿业繁盛区域或重要矿场,其监察的事项为:一、奉行矿业法令事项;二、矿利保护事项;三、矿业保
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即“辟差”,见该条。
官名。清代于壅正九年(公元1731年)置喀尔喀军营定边左副将军,驻乌里雅苏台,以后即简称乌里雅苏台将军。将军下设参赞大臣二人(其中一人由蒙古王公、台吉兼任),共掌喀尔喀四部(土谢图汗部、赛音诺颜部、车
公府诸曹之一。《洪范五行传》说:“集曹共纳输。”西汉丞相府始置集曹掾。《汉书·匡衡传》载:“主簿陆赐故居奏曹,习事晓知国界,署集曹掾。”三国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于丞相府置集曹掾、属各一人,第七品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一旦触君主之怒,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为明代秕政之一。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急选”。
夏朝所置教育机构。相当于周朝的“小学”。《礼记·王制》:“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郑玄注:“西序”,“亦小学也”。
汉朝司徒、司空合称。《后汉书·袁绍传》:“故太尉杨彪,历典二司,元纲极位。”时彪代董卓为司空,又代黄琬为司徒。东汉司徒与司空的合称。《后汉书·袁绍传》:“太尉杨彪,历典二司。”注:“彪代董卓为司空,又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司长官,掌罪、戎、蛮、夷、狄五隶及徒者,捕盗贼囚执之事。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领掌罪隶中士、掌夷隶中士、掌蛮隶中士、掌戎隶中士、掌狄隶中士、掌徒中
官名。三国魏始置,为大臣加号,意谓与三司即太尉、司徒、司空礼制、待遇相同,许开设府署,自辟僚属。两晋南北朝因之。北周置为勋官,九命; 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大将军”。隋置为散官名号,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