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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布

不加密封的文书,亦称“露版”、“露板”。据蔡邕《独断》,汉朝唯赦令、赎令,召三公诣朝堂受制书,司徒印封,露布下州郡。唐朝亦为公文程式。时门下省与中书省参总军国政务,凡下之通上者,制有六:一曰奏钞,二曰奏弹,三曰露布,四曰议,五曰表,六曰状。自露布以上乃审,其余复奏,画制可而授尚书省。宋制,用兵获胜,上其功状于朝廷,称为露布。明朝亦为以下达上的一种公文,一般为上报而欲速公布之事。故亦用称檄文、捷报或其他紧急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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