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又称“卒帅”。春秋时齐国置。一卒之长官。《管子·小匡》: “制五家为轨,轨有长;六轨为邑,邑有司; 十邑为率,率有长。”《国语·齐语》: “三十家为邑,邑有司; 十邑为卒,卒有卒帅。”
官名。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提调一职之副手。官名。为提调的副职,见“提调”。
① 即土官。详“土官”。② 明中期以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由土官所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之统称。如宣慰使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等。土司,又称土官,元明清所封境内各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之
官名。两晋南北朝尚书祠部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隋初置为礼部祠部司长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祠部郎”。
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仪同三司置。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静帝大象元年(579)罢其制,唯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下设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与佽飞将军同班,普通六年 (525) 刊正将军名号时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三班。
见“閤门司”。官名。宋代閤门司的主官本为东、西上閤门使,后渐无职掌,成为武臣迁转之阶,遂命内外官知閤门事,以为閤门司的长官。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因朱篯孙是高宗即位前藩邸旧人,习于仪制,命转为横行
官署名,元朝置。掌地方监察。由提刑按察司改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参见“肃政廉访司”。
满语官名。汉译为“内大臣”。清朝侍卫处设,地位低于领侍卫内大臣。
官名。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每营辖中、左、右三哨。每哨设哨官一人为长官,负管理全哨事务之责。